針對工會不實指控之請假爭議與會費代扣之說明
針對工會提出之「違法停扣會費、阻擋會務假、打壓工會幹部」等指控,佳格食品公司特此嚴正聲明:
公司一向尊重員工依《工會法》第4條所保障之組織及參與工會之權利,並支持工會依法進行各項會務活動。同時,公司亦須依相關法令及內部管理制度,維持營運秩序與全體同仁權益。針對本次爭議,說明如下:
一、會務假申請與核准機制
依據《工會法》第36條規定及該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,對於工會幹部會務假之規範及會務之範圍已有明定,爰工會幹部申請會務公假,仍須符合「與會務相關」之合理範圍,並應依企業內部請假程序辦理。
本公司依既有請假流程辦理會務假審核,並未逾越法令授權範圍。統計今年1月1日至6月10日止,8名工會幹部於105個工作天內,申請會務假累計超過1,600小時,公司均予核准,以實際行動配合工會依法運作,絕無打壓情事。
惟本次爭議個案中,相關幹部申請會務假之事由包含參與外部單位大掃除活動,此非慣例且相關幹部在未經公司核准前,即逕自離開工作崗位,已違反請假程序及勞動紀律。公司依法進行事實認定與管理處置,並無不當干預工會之情形。
二、會費代扣之處理原則
本公司於民國114年9月17日陸續接獲數位工會會員存證信函正式通知,因會員個人因素,申請即日起,將原由公司自薪資代扣轉交工會之會費,改為由本人「自行繳納」予工會,並請工會及公司依其申請辦理。本公司接獲存證信函後,即就相關內容進行確認,依相關法令函釋,基於尊重會員個人繳費方式選擇及授權關係之變更,公司遂配合調整。
針對上述會員改以自行繳納之申請,公司多次建請工會與該等會員直接協商,包括確認章程適用、代扣機制與自行繳納方式之具體執行,期能在尊重會員意願與工會制度之下,尋求雙方可接受之作法;惟工會方面迄今均堅決拒絕就此議題展開協商。本公司已於今年2月向桃園地院就此事提起確認之訴以解決爭議並預防後續紛爭。
本公司重申,對工會會費一切處理,係以法令及會員具體意思表示為依據,並在尊重個別會員繳費方式選擇的前提下,調整行政流程,絕無違法停扣、打壓工會之意圖。
三、公司立場
佳格食品將持續以合法、理性及誠信原則面對相關爭議,並依據事實與法令,兼顧員工權益、工會運作及公司治理秩序。
對於任何與事實不符之指控或損害公司商譽之言論,公司將保留依法主張權利之空間,以維護企業正常營運與全體同仁之共同利益。
同時,公司呼籲相關各方應珍惜社會資源,避免不必要之爭議擴大,回歸理性溝通與制度處理機制,共同促進勞資關係之穩定發展。
115年6月16日
佳格食品公司